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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核定、发放研究生突出业绩、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9-04-18 点击数: 来源:

根据《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(修订)》(中工研〔2018〕15号)规定,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突出业绩、科研成果奖励每学年核定一次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研究生突出业绩奖励

1.学科竞赛奖励

研究生在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、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及智慧城市中获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奖励学生团队12000元、9000元、6000元;获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、4000元、2000元。

4月25日前,由竞赛主办学院完善、核对《2018年度研究生突出业绩(学科竞赛)奖励发放明细表》(附件1)信息,纸质版加盖公章报行政楼422室,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处张茜。

2.优硕论文奖励

研究生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,奖励作者6000元;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,奖励作者2000元。

4月25日前,由各学院核对《2018年度研究生突出业绩(优硕论文)奖励发放明细表》(附件2)信息(请务必与学生确认卡号信息,如表中银行卡无法使用,请提供其他建行卡卡号),纸质版加盖公章报行政楼422室,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处张茜。

二、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

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,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(如论文有通讯作者)在学术期刊上发表高层次学术论文的,给与研究生高层次论文奖励;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,且我校作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,给与研究生专利奖励。奖励标准按照《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实施细则》(附件3)执行。

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取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申报的科研成果必须有支撑材料。高层次论文奖励支撑材料为学术论文刊物封面、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,论文分区证明(SCI按照中科院JCR大类分区)等;专利奖励支持材料为专利证书复印件等。我院将认真审核各位同学的申报材料,请最晚于4月24前将《研究生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》(附件4)和支撑材料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,同时发送电子档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
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将对我院提交的研究生突出业绩、科研成果奖励进行核定,核定结果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对获奖研究生进行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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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1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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