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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0-11-15 点击数: 来源:

一、 开题对象

2019级研究生(3年制)

二、开题条件审查

1、成绩审查:按照《中原工学院硕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》(中工研[2020]15号)和《中原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》(中工研[2020]14号)的相关要求,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审查,课程总学分未达到学校要求的,不能参加本次开题。

2、开题报告审查:指导教师对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内容及撰写格式进行审查,在《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》(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开题报告审批表》)上签字同意后研究生方可参加开题报告会。

三、开题报告内容及撰写格式

按照《中原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的规定》(中工研[2009]13号)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,具体参照附件5。

四、开题报告会的组织与程序

按照《中原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的规定》文件中相关规定,统一进行开题,开题将采用PPT汇报的形式进行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1、开题结束后,专家评审小组在《开题报告审批表》上签署意见,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填写:1、同意开题(专家打分的平均分达到60分者);2、开题报告未通过,须重新开题。

2、按照《中原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的规定》(中工研[2009]13号)文件规定,论文选题应与学生所修专业一致。

3、第一次开题未通过的学生,须进行第二次开题,第二次开题须在第四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。

请各位同学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准备工作,开题时间暂定12月中旬。请于12月10日前按照具体通知要求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材料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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